1 月 18 日消息,据东莞发布,为推动市充(换)电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近日,东莞市发改局发布《东莞市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了解到,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底,东莞市将基本建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充(换)电服务网络,努力构建电动汽车 2 公里充电全覆盖体系,力争核心城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0.9 公里;建成公共充电桩 2.5 万个,私人自用桩 7 万个,公用充(换)电站超过 3000 座,超级充电站超过 100 座,有效保障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需求;完善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平台监管等功能,充(换)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为有序完成工作目标,东莞市发改局将协同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充(换)电设施配建工作目标,明确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须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明确新建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应按不低于 25% 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鼓励已有公共停车场在符合消防安全前提下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 25%的比例建设充(换)电设施,支持利用桥下空间开展充电站建设,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充(换)电站用地和规划许可等手续的审批。积极推进专用领域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配套供电服务。 在推动充(换)电设施安装数量增长的基础上,东莞全市还将推动全市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积极加入全省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和市虚拟电厂,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网间的电量和信息互动。大力支持全市桩企、车企优势互补和成立产业联盟,推动研发新型超级快充技术、换电技术,加快推广超充车型和换电版车型。对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机动车辆按应缴纳停放服务费的 9 折计收。提高充(换)电设施的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僵尸桩”定期盘活机制,改造提升一批现有公共充电站点,使用超级快充桩替换部分普通快充桩。 |